摆脱家庭暴力,有何良策
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7cv.com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11-6
对妻子长期欧打施虐并将之逼上绝路的刘某,最近被杨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刘某之妻生前饱受家庭暴力却很少对外人提及,只有两次被打得死去活来才打电话向父母求救,后离婚未果,最终用煤气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以自杀来摆脱家庭暴力实在令人感叹,宁可忍受配偶施虐而不及时寻求帮助的人,究竟出于怎样的苦衷而今婚姻法修正草案加大惩处家庭暴力的力度,你对受害者如何求得帮助还有些什么建议
让施暴者成“过街老鼠”
以自杀来摆脱家庭暴力,实在可惜。如今,面对家庭暴力,受害者求助于社会组织、派出所等支持系统较为方便。民法、刑法、继承法、治安管理条例中也有惩处家庭施暴行为的条款。但为什么家庭暴力还在伤害无辜者?我认为,主要原因是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够。
对家庭暴力,一些人在认识上有误区,一方面,受害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,即使挨打,也不愿求助他人。另一方面,司法机关等则通常认为这是家务事,不宜多干涉。我在调查中发现,有些夫妻在等待离婚判决而分居时,丈夫会找上门去骚扰或施暴。当警方接到报警赶到时,看到他们是夫妻,听到男方说不会伤害她,就会离开。而有时警方依法拘留了施虐者,受害方却撤诉了。这使很多本来有法可依的家庭暴力行为被忽视了。
我认为婚姻法修正草案最大的意义是,人们的观念、意识不再受传统思维影响,使全社会更加意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,特别使受害者和司法机关降低对家庭暴力的容忍度。让家庭暴力成为“过街老鼠”。徐安琪(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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